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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做好手足口病的报告工作,严禁瞒报,防止漏报、误报。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在报告卡片“实验室检测结果”栏内选择相应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在“重症患者”一栏选择“是、否”为重症患者。报告卡基本项目要填全。报告卡中带“*”部分为必填项目。必须填写患者工作单位,如为托幼儿童或学生应填写托幼机构或学校名称。现住址必须完整,农村填写到行政村下的自然村,有门牌号的应记录,城镇居民填写到门牌号。基本格式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区),某某乡镇(街道),某某行政村(居委会)某某自然村”。 为便于联系,诊疗医师尽可能记录填写就诊者联系电话。 (三)加强传染病区管理。要对污染源进行隔离,要加强对预检分诊点、儿科、传染病区等重点部位的定期消毒工作。特别是肠道门诊要配备必要的洗手设备和手消毒剂,所有接触病人的医务人员均应按要求洗手,严防院内交叉感染。要配合疾控部门搞好流调、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 (四)做好救治和转诊工作。各收治医院要按卫生部《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制定救治方案,积极救治手足口病患者,提高救治率。对符合重症病例诊断标准的要转至重症患者定点救治医院诊治。各定点收治医院要规范实施重症患者转诊工作,保证患者转诊安全。对拟转诊的患者,必须经医院专家组会诊并根据病情进行初步治疗;转诊时,转诊医院要及时与重症患者定点救治医院联系,以便充分做好接诊准备工作,转诊医师要向接诊医师交待病情,认真填写《转诊记录单》;转诊时必须使用专用救护车并由医护人员陪同;对于病情特别危重,不适宜转诊的患者,要及时请市级专家组会诊,组织就地抢救;转诊病人的救护车在转诊结束后立即进行消毒处理,严防交叉感染。 (五)及时接受市上专家组指导帮助。在患者出现危重指症或出现大批患者时,医院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请求市级专家组进行会诊,指导救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保持高度警惕,提高对手足口病的认识和敏感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四早措施,争取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主动权。 (二)各级各类医院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保证救治工作有效、规范运行。 (三)各医疗机构要安排好24小时值班人员,保证值班电话和传真通畅。 201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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