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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1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春“八大部”-净月潭风景区管理局、吉林松花湖风景区管理局、珲春风景区管理局、和龙仙景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95)的规定,请各地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做好补助资金申报的相关工作,并于2010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上报省财政厅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甘茂东 0431-82752607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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