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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环发[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2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2010年环保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

[接上页]

  三、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分工方案》涉及我厅的具体任务分工(共2项)
  10、要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力度,负责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积极推广低碳技术,有效较低能耗、水耗、物耗水平,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局)。由金国兴总工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污染防治处落实。
  11、要持续抓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湿地保护和恢复等生态工程,继续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积极推进重点流域环境治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加强防沙治沙工作,依靠广大群众,运用先进技术,加快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要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确保已取得的成果得到巩固、已确定的计划稳步实施,使生态环境不断有新改善,为建设祖国西部绿色屏障作出更大贡献(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农牧厅、水利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由鲁国会副厅长、金国兴总工分别负责,农村环境监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污染防治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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