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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明确责任。各市县(区)要进一步落实生产养殖单位、船舶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农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结合渔业专项执法行动、黄河宁夏段休渔、隐患排查等活动,加大对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持续提高广大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五)及时总结。系统梳理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渔业安全的治本之策,进一步落实渔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和监管制度,加快渔业安全技术进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各地于每月月底将本月《渔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以及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材料报自治区农牧厅渔业局,年底前将本年度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有关工作总结报自治区农牧厅渔业局。 联系人:自治区农牧厅渔业局,郑岚萍; 联系电话:0951-5169380(传真); 邮箱地址:nxyyj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