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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2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荐全国质检系统执法稽查专家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纤维检验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荐全国质检系统执法稽查专家人选的通知》(质检执函[2010]27号)转发给你们。为配合总局做好此项工作,省局决定建立全省质监系统执法稽查人才库,并从中选出专家推荐给总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垦区局和省纤维检验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稽查专家推荐工作,要将具备较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质,热爱执法稽查事业,在执法稽查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并且从事执法稽查工作5年以上的执法人员中推荐。
  
  二、各市(地)、垦区局和省纤维检验局要按照执法管理、执法办案、法律、信息化四大类分别推荐执法稽查人才。其中,执法管理人才、信息化人才和法律人才每个单位各推荐1人,在推荐法律人才时,全省法律人才可优先推荐;执法办案人才每个单位推荐2人(人才人选可在各类别中重复推荐)。省局将成立执法稽查人才联评小组,在各单位推荐的执法稽查人才和省局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认证、监督、特设等业务处依据各自职能推荐的各1名执法稽查人才人选中,确定全省质监系统执法稽查人才,并从中选出优秀人员推荐给总局。
  
  三、执法稽查人才人选由所在单位填写执法稽查专家推荐表,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4月25日前邮寄至省局执法督查处,同时将电子版报发送至thuim@126.com(电子版可从总局执法督查司公共邮箱内下载)。
  联系人:陶慧民
  联系电话:0451-87973313
  附件:关于推荐全国质检系统执法稽查专家人选的通知(略)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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