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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阜新市政府
【发文字号】 阜政办发[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2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和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县(市)名单及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辽水普办〔2010〕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保证普查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马如军  副市长
  副组长: 赵建平  市水利局局长
  张国辉  市水文局局长
  刘乃军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李维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彦超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韩学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杰志  市建委副主任
  白 锋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副局长
  鲁建功  市水利局副局长
  马秉荣  市农委副主任
  张 萌  市环保局副局长
  边希安  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建平同志兼任(联系人:马如国,孙涛;联系电话:0418-6526307,6526310)。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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