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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要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农业污染防治项目和资金,对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的企业及其设立的回收点,每年根据其回收加工量,采取以奖代补扶持措施,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对防治废旧农膜污染成绩突出的县(区)、乡镇,市、县(区)财政给予适当奖励,以奖促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完善机制,狠抓各项措施和规定的落实,努力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目标。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由农牧部门牵头,环保、科技、财政、经贸、广电、金融、税务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农牧部门负责废旧农膜污染防治和回收利用的技术指导、试点示范,组织开展废旧农膜残留污染及资源调查;环保部门要将废旧农膜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废旧农膜污染防治的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预算,落实资金投入;经贸部门要加强农膜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资金投入;广电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废旧农膜污染危害和农膜使用知识;金融、税务部门要细化落实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税收优惠措施。财政、农牧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上制定的《省级废旧农膜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考核奖励办法》,积极争取项目,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农民积极性。要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和讲解废旧农膜污染的危害和回收再利用的好处,引导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农膜,自觉捡拾残留废旧农膜,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防治“白色污染”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引领广大农村地区走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良性发展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