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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青震指[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2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成立西宁机场航班协调及救灾物资、人员进出领导小组的紧急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确保玉树救援物资和救援人员在西宁机场的安全、顺畅中转和安置,指挥部决定成立西宁机场航班协调及救灾物资、人员进出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鸟成云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巴麻仁欠 机场公司党委书记
  刘一兵省军区主任
  王晓辉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
  袁存孝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成 员:由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国动委综合办、机场公司、海东行署、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红十字会等。
  职 责:负责协调确定西宁机场航班及救援人员、救灾物资转运,确保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及时安全运往灾区,接受灾区伤员等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机场运力协调工作组
  组 长:巴麻仁欠 机场公司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晓峰机场公司办公室主任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机场抗震救灾保障运力,安排救援航班计划、保障,保证救援物资中转运输顺畅。
  2.机场救灾人员物资分流、运送工作组
  组 长:袁存孝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副组长:袁复玉省交通厅处长
  崔艳杰省商务厅处长
  成 员: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青海机场公司等相关单位。
  职 责:负责机场人员、物资运送,省内外领导及救援人员安排工作。
  3.各地支援灾区机场救援物资接收工作组
  组 长:景占荣省民政厅副厅长
  副组长:李海萍省政府办公厅副处长
  成 员: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机场公司、省红十字会。
  职 责:负责机场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仓储、转运、报送等工作。
  4.机场周边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组
  组 长:曹生渊海东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瓦世德海东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海东地区相关单位。
  职 责:负责机场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救援物资和救援人员在机场的安全和有序运输。
  5.机场中转人员滞留保障工作组
  组 长:曹生渊海东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瓦世德海东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海东地区相关单位。
  职 责:负责组织不能及时赶赴灾区救援人员在机场周边进行安置及相关的保障工作。
  各工作组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保持点对点联系协调,向组长鸟成云副秘书长报告工作。鸟成云组长向西宁指挥点徐福顺指挥长、骆玉林副指挥长报告工作。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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