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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威市文明办
【发文字号】 武市文明办发[2009]48号
【颁布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3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武威市文明办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各县区文明办要把开展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活跃群众节日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使社会志愿服务更好地符合现代过节方式,符合人际交往习惯,符合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让群众在活动的参与中获得欢乐,享受到祥和,努力在志愿服务中体现人文关怀,在举国欢庆中倡导文明新风。
  
  (三)营造文明过节氛围。要把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与经常性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元旦春节期间的“三下乡”、“四进社区”、 “我们的节日·春节”、“精神文化进村”、“文明单位帮扶工程”等活动结合起来,突出节日特色,突出欢乐、祥和、安定的主旋律。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既形成强大声势,又注重实际效果,防止活动走形式、走过场。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对元旦春节期间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
  
  请各县区文明办、各有关单位于2010年2月2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2210691,电子邮箱:wwswmb@163.com)。
  
  
武威市文明办
  
  2oo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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