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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亚新·橄榄城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的请示》(二七价物业函[2010]01号)收悉。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文)文件规定,通过实地勘验,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意见。郑州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亚新·橄榄城小区,按一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基准价为高层住宅1.10元/㎡·月,多层0.38元/㎡·月。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当中约定。 二、你局接到此批复后,即可向郑州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亚新·橄榄城小区颁发《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对《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审。同时应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明码标价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郑州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按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四、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3年4月14日止。期间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之日,此批复自动终止。 此复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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