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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吉建办[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984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承担我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能耗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建设局:
  为加强对我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管理,在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的统一指导下,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和《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科[2010]31号),决定委托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承担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和能耗监测平台建设,以及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等工作。
  联 系 人:关洪波
  联系电话(传真):88910775
  办公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
  邮编:130041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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