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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平顶山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平顶山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09〕28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26号)和《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商改〔2009〕100号)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早餐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我市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满足民需、扩大消费、促进和谐为宗旨,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为模式,以培育龙头企业、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统一配送、发展连锁经营为重点,全面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为城区居民提供“安全卫生、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早餐消费。 二、工作目标 放心早餐工程坚持工厂化集中生产、密闭式统一配送的原则,采用固定门店、快餐亭与早餐车相结合的方式,用1-2年的时间,建成2-3家标准化生产和统一配送一体化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经过2-3年的努力,在市区发展放心早餐经营网点300-500个,新增就业岗位600个。 具体实施步骤:2010年底前,建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仓储中心、废弃物处理中心等设施,购买5-10辆放心早餐配送车辆,布设150个放心早餐点。2011年底前,进一步完善放心早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增加配送车辆,在市区内扩大放心早餐工程覆盖面,再布设150个放心早餐点。以后,根据实际需要,再继续增加经营网点,扩大规模。 三、企业选定 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的基本标准:一是企业依法设立,证照齐全,企业信用好;二是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生产加工品种30个以上,有5辆以上专用配送车;三是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经营网点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四是生产经营方式符合商务部《早餐经营规范》要求,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采购、统一产品、统一服务、统一配送、统一管理。 符合放心早餐工程承办标准的企业提出申请,由市商务局按照商务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的要求,优中选优,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达到标准的企业承办放心早餐工程。 支持外地企业及外来资金参与承办我市放心早餐工程。 四、网点设置 按照既不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又便民利民的原则,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精心确定,规范设置放心早餐经营店(亭、车),主要供应加工成型的熟食品(袋装和杯装)。 (一)引导现有餐饮企业、机关院校食堂和符合条件的社区便民店、早餐门店经营业主等与放心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合作,建成放心早餐固定门店。 (二)在封闭居民小区,探索建设容量较大、服务功能较齐全的固定放心早餐快餐亭。 (三)在学校、医院、车站、写字楼等人流集中区域和街道,根据社区居住密度和居民需求,规范发展、合理配置定点放心早餐车方便群众就近消费。 五、政策扶持 (一)对确定的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扶持,前3年由财政部门每年给予80万元奖励,确保放心早餐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二)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规定的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三)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如果自筹资金不足,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 (四)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法高效地为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及放心早餐经营网点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五)对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的放心早餐配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发放货车通行证。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为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