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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学习动员(2010年1月4日-2010年2月28日)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于2010年1月24日前逐级报上一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二)组织实施(2010年3月1日-2010年10月31日) 各地要明确创业服务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逐级报上一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创业服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考评(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各地各部门要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科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严格绩效考评,考核结果逐级报上一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部门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由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省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善于总结,及时将服务创业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提高,上升到制度层面,从而形成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四种手段,发现并解决创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各级效能办要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