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坚持宣传到位,营造普法氛围的原则。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加强与本单位、本部门和上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与“五五”普法相关媒体的宣传报导,集中宣传本单位、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期间取得的突出成绩,大力宣传“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深化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检查验收,是一次难得的提高工作质量、互相学习交流、共同提高进步的契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保证质量的来完成这次“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 “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启动做好准备。 附件2: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为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结合实际,提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2. 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 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 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5.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6. 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7. 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8.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逐步深入人心。 9. 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10.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1. 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2. 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13.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14. 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5. 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16. 制定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相关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17.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