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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行业管理处(安全监管处)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起草促进旅行社、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发展的行政措施和行业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负责旅行社设立审批和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的备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三星以下旅游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评定复核工作;负责假日旅游工作;组织实施绿色旅行社质量等级标准,监督管理全市旅行社安全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安全防范及安全预警体系建设,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组织或旅游协会业务工作、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太原市旅游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3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中层职数9名,其中:处长职数7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处长职数2名。 核定工勤人员2名,使用事业编制。 五、附则 本规定由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