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9]140号
【颁布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5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常政办发〔2009〕2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09〕122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常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居丽琴 副市长
  
  副组长:
  
  杭永宝 市政府副秘书长
  
  滕金鹏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羊宪达 市经贸委专职委员
  
  郑银法 市农林局副局长
  
  虞国良 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 新 常州工商局副局长
  
  杨为群 常州质监局副局长
  
  郑安明 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刘志洪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常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滕金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志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