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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安监发[2010]38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5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中小型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登记建档,分级监管。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基础档案。落实分级监管原则,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完善企业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治理台帐,做到企业分布情况清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熟悉、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掌握。
  (三)综合治理,夯实基础。要把专项整治与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采用安全性能高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帮助和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向本质安全型企业转变。
  (四)强化执法,落实责任。对发现的隐患,各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监督企业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五落实”,并监督企业按时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经限期整改仍不具备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安全许可,并提请当地政府关闭。
  (五)认真统计,及时反馈。各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企业填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表》的真实性负责,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6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表》、《危险化学品中小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及《危险化学品中小企业专项整治统计汇总表》一并报省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崔永航 周存友
  联系电话:0451-87016199
  电子信箱:hljaq@163.com
  zcy0718@126.com
  附:1、危险化学品中小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略)
  2、危险化学品中小企业专项整治统计汇总表(略)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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