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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5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高等学校干部培训中心计内班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请求调整湖南省高等学校干部培训中心计内班住宿费标准的函》收悉。鉴于你厅高等学校干部培训中心为改善办学条件,添置了电脑及宽带网络和热水供应系统,增加了成本投入,并考虑水电价格及人员经费增长因素,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住宿费标准。其中:计内主体班住宿费标准由每人每天不超过2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其他计外培训或与有关学校联合办班及短期培训的住宿费仍执行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的标准。
  你厅接此批复后,应通知省高等学校干部培训中心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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