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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9-03-29
【实施时间】 2009-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2009年上海市旅游行业“迎世博”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接上页]

  培训中,要以导游资格考试培训、导游年审专题培训、导游等级考试培训、景区(点)导游培训等为基本抓手,推动导游人员素质和技能的提升。要大力推进导游等级考评工作,扩大中高级导游队伍。加强小语种导游人才的培养。组织开展“迎世博”上海市导游员大赛等。
  
  (五)“管理人员培训”系列
  
  要加强市、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和旅游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培训,提高他们驾驭复杂经济形势和应对金融危机及宏观决策、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要加强区(县)旅游局长、骨干旅游企业总经理的研修培训。通过岗位职务培训、境外培训、挂职实训、引进国外培训品牌等方式,抓好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总经理、部门经理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竞争力。要进一步依托“东方讲坛·上海旅游讲坛”,构建行业中高层管理者学习平台,提升旅游行业中高层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上海旅游讲坛“进区县、进企业、进学校”工作。
  
  (六)“对口支援培训”系列
  
  根据中央对口支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做好上海服务全国的工作,高质量完成对口支援旅游教育培训项目。
  
  要举办好“都江堰市旅游营销管理在沪培训班”,组织上海师资赴都江堰实施“旅游景区导游(讲解)员培训”,继续做好新疆、云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旅游管理人员来沪培训的各项工作。
  
  五、 工作要求
  
  (一) 要加强对“迎世博”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要从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推进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做好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迎世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做好旅游教育培训的协调、推进工作。
  
  (二) 要扎实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要根据《2009年上海市旅游行业“迎世博”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各区县、旅游企业的培训计划和实际,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细化培训工作方式、手段和目标,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三) 要营造全行业重视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
  
  要宣传推广基层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优秀专业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旅游业中的积极贡献,营造全行业关心、重视人才培养,支持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 要加强对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督促
  
  要加强各地区、各单位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培训成效的检查和督促,建立相关考核机制。要结合市、区(县)“迎世博”窗口服务指挥部的相关要求,把旅游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推进窗口行业文明建设、展示窗口文明形象的重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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