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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9]131号
【颁布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6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太原市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9〕29号),设置太原市园林局,正县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园林绿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会同城乡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城市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划定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参与审查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绿化经费申报管理监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园林植物保护,负责绿化配套资金、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等费用收缴管理;负责城市树木砍伐和城市绿地占用审批;组织开展市区全民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绿地树木和创建“园林化单位”等评比竞赛活动。
  
  (六)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核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检查验收绿化工程质量;参与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工作。
  
  (七)负责公园行业管理,制定并施行公园管理检查标准;负责动物园观赏动物引进、交换繁育、饲养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游乐园审查和登记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园、游乐园内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花卉市场协调指导、盆景资源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节日摆花及园林对外展出组织工作。
  
  (八)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园林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工作。
  
  (九)组织城市绿化成果统计、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县(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园林绿化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继续教育、局属单位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局设8个内设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检监察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生产、环保、消防、安全、设备年检、事故防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拥”工作;制定和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督查全市园林科技工作;编制城市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年度园林植物新品种引种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应用、园林科研项目立项、园林科技档案资料管理和科技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重点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审核和施工现场技术问题、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园林植物保护、园林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人事劳资处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定额管理、干部考察任免、培养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录用调配、奖惩、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离退手续办理;组织指导局系统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评定。
  
  计划财务处
  
  负责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编审、会计报表汇总、统计资料填报、绿化专项建设资金管理监督、财务收支、专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重大政策调查研究,组织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监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和应诉代理等法律事务;收集编写园林信息,组织撰写园林史志;负责园林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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