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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六盘水市文化体育局(六盘水市新闻出版局六盘水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六盘水市文化体育局 (六盘水市新闻出版局六盘水市版权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文化体育局(六盘水市新闻出版局、六盘水市版权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体育事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二)划入原市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和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的管理职责。 (三)将承担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管理等职责划给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增加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 (五)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六)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七)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八)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九)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工作及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文化艺术事业、体育事业、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艺术、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事业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与调整。 (三)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四)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有关工作,负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六)拟定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七)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组织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体育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对音像制品、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单位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审核全市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的变更、记者站的设立和管理记者证,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组织开展出版物内容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 (十一)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监督和管理文物市场和文物外销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按管理权限,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 (十四)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村镇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