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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6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2010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分工意见涉及工商部门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省局相关处室、直属局(总队):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分工的意见》的要求,对涉及工商部门的工作任务,做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办法,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此项工作由李彦副局长负责。牵头部门: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局。
  
  二、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此项工作由崔洪海副局长负责。牵头部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参加部门:经济稽查总队。
  
  三、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此项工作由刘景平副局长负责。牵头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参加部门:市场规范管理处、经济稽查总队。
  
  四、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此项工作由刘景平副局长负责。牵头部门:市场规范管理处。参加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公平交易处、经济稽查总队。
  各相关处室、直属局(总队)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涉及工商部门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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