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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阜新市政府
【发文字号】 阜政办发[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6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地热产业开发建设规划审核领导小组和调整阜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阜新市地热产业开发项目建设规划审核领导小组,调整阜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一、阜新市地热产业开发建设规划审核领导小组
  组 长:潘利国 市长
  副组长:王广利 副市长
  李明山 副市长
  成 员:惠立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付志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刘彦鸿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贾瑞梧 市公安局副局长
  唐佳琨 市财政局副局长
  逯芳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魏 苓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郭忠义 市交通局副局长
  鲁建功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 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志伟 市商业局副局长
  张长青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戈栋 市规划局副局长
  卜晓辉 阜蒙县县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热产业开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彦鸿同志兼任。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地热井的布局、打地热井、建设地热项目,其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都要符合我市地热产业总体规划,并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方能建设施工。
  
  二、阜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总 指 挥:潘利国 市 长
  副总指挥:李明山 副市长
  马如军 副市长
  张 帆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付志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赵建平 市水利局局长
  马永生 市农委主任
  田宗至 65667部队副部队长
  杨景超 阜新军分区参谋长
  王海兵 阜矿集团总工程师
  成员:霍伶山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崔耀国 市经委副主任
  包 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贾瑞梧 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洪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韩学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杰志 市建委副主任
  白 锋 市公用事业房产局副局长
  郭忠义 市交通局副局长
  祝建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崔在佐 市农委副主任
  吕俊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崔 刚 市商业局副局长
  关 俊 市卫生局副局长
  任幼奇 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 勇 市农机局局长
  彭华军 阜新物资集团副总经理
  刘庆国 市供销社副主任
  张春杰 市煤管局副局长
  李 东 阜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翟 涛 市气象局局长
  张国辉 市水文局局长
  崔 宏 中国石油阜新分公司副经理
  方 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屈占民 沈阳铁路局阜新车务段段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赵建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水利局副局长祝建华、鲁建功、市水文局局长张国辉、市河道管理处处长杨纯大同志兼任。办公室联系电话:2285949、6526368。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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