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1.设有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信息发布场所和商务室,开标评标室配有投影仪、摄像头、打印机; 2.建立完全符合建设工程交易需要的计算机系统,实现全省工程项目交易信息联网; 3.满足招标、开标、评标全过程监控的要求,能够利用省计算机远程评标系统进行远程评标; 4.提供led显示屏发布与工程项目交易有关的信息; 5.能够提供传真、复印、打印等商务服务的相关设施; 6.招投标交易业务用房满足必备功能和交易工作需要。 (六)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向各服务点派驻招投标监管人员,主要负责宣传和督促服务点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管理性文件;负责服务点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受理发包方案备案,负责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预中标公示的备案,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进行全程监管; 受理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人员费用由市建设局负责。招投标监管人员应适时轮换。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整合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工作协调小组,市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市发改委、监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整合规范工作,由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市发改委负责做好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市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市场整合的具体实施工作。 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整合规范要求,做好服务点的设置和人员选配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0年7月底8月初) 对锡山、惠山、滨湖区及新区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合规范工作动员,协调小组按省、市相关规定对服务点的人员、场地、设施情况进行检查。 (二)整合对接(2010年8月上旬至2010年8月下旬) 市建设局对服务点场地、设施提出改造要求。各服务点与市交易中心系统进行对接和优化,进行联网试运行。市建设局明确各服务点招投标监管人员。 (三)正式运行(2010年9月上旬) 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系统联网运行,各服务点基本功能符合要求,人员到位,挂牌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