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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办: 《关于申请批复陕西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陕应项目办函〔2010〕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高技〔2009〕2801号文件和国务院应急办〔2009〕79号文件精神,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建设陕西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省级应急平台,10个设区市级应急平台和移动应急平台。 1、省级应急平台主要在省政府10号楼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基础上,建设省级应急平台的基础支撑系统、综合应用系统运行环境和数据共享与交换运行环境和应急指挥场所系统。其中: (1)基础支撑系统:主要包括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安全支撑系统和存储备份系统; (2)综合应用系统:主要包括综合业务管理、凤县隐患预测防控、预测预警、智能辅助系统、指挥调度、应急保障、应急评估、模拟演练等应用系统以及数据库系统和信息接报发布系统; (3)应急指挥场所:主要包括大屏幕显示及控制、音响扩声系统、数字会议系统、智能集中控制系统和设备间建设。 2、设区市级应急平台主要根据省级应急平台相应建设,基础支撑系统、综合应用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应急指挥场所系统。其中: (1)基础支撑系统:主要包括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支撑系统和存储备份系统等; (2)综合应用系统:主要包括综合业务管理、风险隐患预测防控、预测预警、智能辅助系统、指挥调度、应急保障、应急评估、模拟演练等应用系统以及数据库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 (3)应急指挥场所:主要包括指挥厅大屏幕显示系统、音响扩声系统、数字会议系统、智能集中控制系统和设备间建设。 3、移动应急平台主要建设1个省中心基站、1个省级中型移动平台、2个省级小型移动平台和10个设区市级小型移动平台。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4820万元以内,其中:机房改造等建安工程投资55万元,设备购置投资137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5万元;基本预备费413万元。 资金来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高技〔2009〕2801号文件要求,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766万元,省级建设部分由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安排,设区市级建设部分由各设区市自筹解决。 三、相关要求 1、省级应急平台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办和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保证信息的有效报送以及数据的共享和互联互通。 2、各设区市应急平台建设应按照省应急办的要求,根据所辖县级应急平台的规划,统筹建设,按要求保证信息和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3、省应急办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陕西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陕评审字〔2009〕3号)进一步补充完善、优化细化相关建设内容。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要求,按照《“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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