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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周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8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周口市消防支队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市消防部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目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矢志不移地抓根本、打基础、攻难关,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监督执法能力的“双提升”,无论是火灾起数、死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较2008年全面下降,出色完成了抗旱救灾、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以及其他各项防火、灭火及应急救援任务,为全市安全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多次受到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省消防总队的表扬。市政府决定对市消防支队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消防支队发扬成绩、再接再励,继续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希望各级各部门要以市消防支队为榜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全市安全稳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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