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统计局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8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抽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区人口普查办公室:
  为了顺利开展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工作,提高骨干人口普查人员业务能力,市人普办决定从各区抽调业务骨干全程参加市人口普查试点工作,抽调时间从5月4日至6月初,抽调人员原则上要求为区人普办各组组长。请各区人普办于4月25日前上报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人:周毅,电话:83467331、13824328805)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