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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南价格[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9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花花大世界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武鸣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核准南宁花花大世界园林有限公司门票价格的请示》(武价字〔2010〕9号)悉。南宁花花大世界园林产业示范园(下称,景区),由南宁花花大世界有限公司经营。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自建园以来,企业自筹资金累计投入3175.7万元,完善景区基础建设、改造和维护,目前已建成桃花源、天福池、天福桥、拓展乐园、果果乐园、植物迷宫等景观景点。现对景区门票价格作如下批复: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目录》(桂价格〔2009〕487号)要求和景区经营管理属性,景区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我局《关于南宁花花大世界园林产业园区一期门票价格的批复》(南价格〔2005〕148号)。
  
  二、景区是南宁市旅游发展前景较好的景点之一,属市政府的“136”工程项目。因此,其门票价格的调整要实行备案制。
  
  三、景区门票价格的调整由企业在调整前15天按实际执行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认可。同时,注意把握好门票的调整幅度和频率,不宜过高过快。
  
  四、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使游客明白消费。对特殊人群可实行优惠门票价格。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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