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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279号
【颁布时间】 2009-12-30
【实施时间】 2009-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9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加大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力度,提高效率效能,加快推进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建设、早达产,根据全市招商引资座谈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机制。
  
  一、成立银川市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儒贵市长
  
  副组长:梁积裕 常务副市长
  
  马迎秋副市长
  
  王久彬副市长
  
  马军生副市长
  
  代荣民副市长
  
  李卫东副市长
  
  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技术合作局)。陈志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服务工作;
  
  2、集中协调解决招商项目在洽谈、签约、建设和投产、达效过程中需政府研究决定的相关事宜;
  
  3、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督查招商引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4、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5、负责对投资者及投资项目的跟踪、回访工作;
  
  6、研究决定招商引资其他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调研和检查我市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汇总、调研招商引资项目在签约、建设和投产、达效过程中需政府研究的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
  
  3、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
  
  4、制定回访企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投资者及投资项目的跟踪、回访工作;
  
  5、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对行动缓慢,贯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6、统筹安排其它各项工作。
  
  (三)组长与各副组长责任
  
  1、组长综合协调,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与领导研究各副组长在相关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
  
  2、各副组长按分工原则,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在洽谈、会见、签约、宴请、规划、土地、建设、金融服务、治安环境、环保评估、项目跟踪回访等环节进行协调。各副组长对办公室上报项目涉及的主要问题,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在一周内召开项目协调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对跨部门较多、复杂程度大的项目向组长汇报,由组长确定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
  
  三、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步骤
  
  1、提交问题
  
  各招商单位在充分摸底和调研的情况下,针对招商项目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需领导小组研究的事项。(设在市经济技术合作局,联系电话6889020,传真6889024)。
  
  2、核查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问题进行核实,全面掌握项目存在的问题。
  
  3、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商项目涉及的问题,并按照各副组长的职责分工,及时向各领导小组相关副组长汇报,并报送相关材料。各相关副组长在一周内集中研究解决。对确实解决不了的报送组长,并由组长召集相关部门与领导研究解决。
  
  4、跟踪督查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对推诿扯皮、贯彻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记录为年终考核内容。
  
  5、反馈汇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项目协调会落实情况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二)招商项目跟踪回访步骤及内容
  
  1、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年度及月度回访企业计划,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按计划开展回访企业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回访企业情况召集相关部门组成回访小组,组织开展跟踪、回访工作,以招商信息通报回访情况。
  
  3、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回访企业反馈的问题,提交相关副组长组织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
  
  4、回访企业可采取发放调查表、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建立回访企业档案,规范回访工作。
  
  5、回访企业内容一是调研企业发展情况,收集企业需协调服务的事项。二是发放调查表,征集投资者对我市投资环境意见和建议。三是跟踪项目建设情况,督查项目协调会议落实情况。
  
  四、建立考核、保障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项目协调会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加大考核力度,按照我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侧重平时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各县(市)区及相关市直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五、几点要求
  
  (一)各招商主体单位要建立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的协调服务力度。
  
  (二)各招商主体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根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掌握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送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及项目协调会的各项决议。
  
  (三)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要积极支持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工作,主动根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齐心协力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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