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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佳木斯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0〕7号)要求,为做好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和省政府领导在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调查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开展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执法检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实施“问责”,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市本级和各县(市)自查、上级政府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市,卫片监测时段为2008年3月至2009年11月(具体监测时段以卫片标注的时间为准)。 (一)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 (二)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 (三)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由国土、监察、人事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发放工作,市政府下发全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全市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调查核实阶段(5月1日至5月25日)。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5月25日前,各县(市)将本辖区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在6月1日前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5月26日至8月31日)。6月25日前,市领导小组完成对各县(市)区自查情况的督查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自查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依法查处,对能够整改的限期整改。同时,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的严重违法问题开展约谈警示,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的重大违法案件,市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直接查处,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本辖区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9月20日前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结会议。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从中心城市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