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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我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自2008年开展以来,经过全市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为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做出了贡献。目前,全市还有相当数量的泥草房没有改造完成,尤其是国、省道两侧泥草房改造进展缓慢,不仅影响农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也影响全市的整体形象。因此,市政府决定加快泥草房改造工作步伐,确定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国道省道两侧泥草房的改造。为确保完成国、省道两侧泥草房改造任务,现将国、省道两侧泥草房改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2010年全市计划完成泥草房改造8900户,面积75万平方米。其中完成国、省道两侧泥草房3378户,面积23.68万平方米。完成乡镇规划2个,村庄规划101个。 (一)富锦市1500户,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国、省道两侧泥草房163户,面积1.18万平方米。村庄规划15个。 (二)同江市645户,面积5.1万平方米。其中,国、省道两侧泥草房645户,面积5.1万平方米。乡镇规划1个,村庄规划12个。 (三)桦南县1600户,面积10.5万平方米。其中,国、省道两侧泥草房145户,面积0.97万平方米。村庄规划20个。 (四)汤原县1400户,面积11.9万平方米。其中,国、省道两侧泥草房495户,面积3.3万平方米。村庄规划15个。 (五)桦川县1600户,面积13.7万平方米。其中,国、省道两侧泥草房1368户,面积8.9万平方米。村庄规划18个。 (六)抚远县600户,面积4.9万平方米。其中,国、省道两侧泥草房199户,面积1.3万平方米。乡镇规划1个,村庄规划7个。 (七)郊区1100户,面积9.9万平方米。其中,国、省道两侧泥草房257户,面积1.58万平方米。村庄规划10个。 (八)东风区455户,面积4万平方米。其中,国、省道两侧泥草房106户,面积 1.35万平方米。村庄规划4个。 二、推进措施 (一)优先改造国、省道两侧泥草房。各县(市)区要把本地国、省道两侧泥草房改造列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专项推进,要加强领导、集中力量,优先安排国、省道两侧泥草房改造的补助资金,加快国、省道两侧泥草房改造的步伐。 (二)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统筹用于泥草房改造,做到资金集中使用、政策配套运用。研究将直接补贴资金转化为贷款贴息的政策办法,扩大补贴资金的引领效应和带动作用,逐步解决全市5.1万户农村泥草房住户。 (三)实施政府补贴和刺激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佳木斯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本地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各拿出10%,专项用于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的补助,激发农民改造泥草房的热情。 (四)支持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各县(市)区财政要列专项资金用于编制农村建设规划,各规划设计单位要积极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减半收取规划设计费。 (五)简化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费用。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工程,制定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的优惠政策。简化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审批手续,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施工企业要对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的农户给予价格上的优惠。 (六)扶持农村建材企业,发展农村建材市场。各县(市)区以及所属乡镇都要建立为农民生产节能环保型建材的企业,为农民提供建材产品及服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农村新型建材企业(草砖、草板、节能墙板、复合墙板和节能砖)的生产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七)加强对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的指导和服务。要建立农村建设咨询服务机构,对农村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建材供应、工匠培训和信息资源等实现一条龙服务。对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解决农民在泥草房改造建设中的技术难题和观念误区,改变落后的施工方式,实行科学、合理、实用的施工手段。要对农村住宅图集进行修改和完善,充分考虑寒冷地区的特点,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高中低档次的农村住宅图集,供农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 (八)强化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帐专户、专款专用。各县(市)区要建立泥草房改造档案,使每户泥草房改造情况都有据可查。 三、组织考核 (一)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泥草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没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农村泥草房(国、省道两侧泥草房)改造任务和村镇规划任务的县(市)区将进行通报批评,被通报的县(市)区政府要做出整改措施及承诺,限期完成任务。 (二)市政府将组织财政、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泥草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对擅自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