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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4.设立工业设计“和丰奖”。结合我市工业产业现状,每年选择设计主题,择优评定一批年度最佳设计产品(设计师)、年度最佳设计企业、年度最佳工业设计成果应用示范企业等,并予以表彰奖励。 1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工业设计产品开展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版权登记。 (五)完善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制定规划、认定基地、企业备案、落实政策、运行分析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强对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领导和管理,形成政府导向、职能部门担纲、相关部门配合、社会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17.建立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设立宁波工业设计推进机构,组建工业设计顾问团和工业设计专家库,为政府部门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献计献策。抓紧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符合工业设计产业特点的评估机制。加快建立相对完善的工业设计跟踪监测体系,加强对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准确反映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动态。 18.设立专项资金。市财政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新增安排1000万元,设立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设计成果应用示范企业的培育、产业对接项目扶持、国内外重点设计企业(机构)引进、工业设计“和丰奖”、产业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软课题研究等方面。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对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扶持。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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