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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食药监食[2009]414号
【颁布时间】 2009-12-30
【实施时间】 2009-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0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85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把“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结合起来,与做好“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及早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管措施,密切协调配合,严格责任追究。特别要做好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以及对承办“年夜饭”和接待“两会”会议代表的宾馆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质量、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原辅料索票索证、餐饮具消毒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督促落实。要进一步落实“两节”和“两会”期间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通畅。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不得推诿拖延,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各地“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要于2010年2月25日前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马小平
  
  联系电话:0391-2132820
  
  传真:0931-2132819
  
  邮箱:gsdaspc@163.com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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