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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建函[2009]312号
【颁布时间】 2009-12-30
【实施时间】 2009-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0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及归口局: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路桥、园林、环卫、污水处理、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加大对相关企业节日期间生产运营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要组织节前及节日期间的检查和抽查工作,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安全制度,排查隐患,坚决保障城市生产、生活需求,保障城市安全。
  
  二、各地供水、供气、供热、路桥、园林、环卫、污水处理、轨道交通企业与建设单位,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领导带班制、巡检督察制;要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要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设施、设备维护。
  
  三、各级风景名胜区、主题公园和大型娱乐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事故防范意识,克服节日期间天气寒冷、雪大路滑、人员密集、设施设备维修困难和使用率高等不利因素,要周密筹划、严密组织,把发生事故和隐患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点。
  
  四、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针对抢险需要,储备必要的物资装备,保证及时抢险和恢复生产。各地要严格执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按时限要求迅速上报。
  
  联系人: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王旭(电 话:0451-53670059、13804541811),
  
  刘金刚(电话:0451- 53622842、13945107738)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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