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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金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10]3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0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金昌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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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乡镇(街道)基层单位要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为重点,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扩大基层安全监管覆盖面,提高基层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1号),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体系,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加大安全投入。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渠道,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尾矿库隐患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和小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的配套资金。
  2.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集成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支持安全生产重大信息化项目,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加快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在煤矿瓦斯灾害综合防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非煤矿山典型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3.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总结近年来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完善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配套措施,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行政许可、监管监察执法、评优评先、保险费率等相结合,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抓好总结推广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要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整合各方面抢险救援力量,依托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和大型企业救援队伍,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矿山救援、危险化学品等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1.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安全生产系统网络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积极做好《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和《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1号)的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促进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好第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科技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
  3.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继续对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4月20日前,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具体实施方案,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督查阶段。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于4月、9月、12月对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2月)。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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