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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 应急响应 1. 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详实。ⅲ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县区政府要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2小时内将初步灾情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2小时内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继续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2. 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对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牧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3. 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要根据灾害等级做出应急响应。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达到ⅳ级标准时,受灾地区县区政府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报告;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达到ⅲ级标准时,市政府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达到ⅱ级和i级标准时,由市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向省政府和省上有关部门报告。 4. 指挥协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 (1)气象信息监测。气象部门要继续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交通运输畅通。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保障交通畅通。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保障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公安高速交警部门要与交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高速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 (3)能源物资供应。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协调供电、发电、石化(石油)等能源企业,保障煤炭、电力、油料等能源物资的市场供应。 (4) 基本生活供应。商务部门要会同物价部门加强居民必需生活品市场价格监测,必要时采取干预措施,保障价格稳定。民政部门积极争取救灾资金,调用救灾储备物资,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助,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保障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5)基础设施抢修。交通、电力、建设、通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 医疗卫生救护。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护力量,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防止灾后疾病流行。 (7) 社会治安维护。公安部门要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要维护好人员大量滞留的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8)人员转移安置。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9) 次生灾害防御。公安、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等次生、衍生灾害。 5. 社会动员 各级政府要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6.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各级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 低温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的有关新闻报道须经县级以上应急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对市内有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按规定及时进行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