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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电子函[2009]31号
【颁布时间】 2009-05-04
【实施时间】 2009-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3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依据《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确定以下19个项目为本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见附件一)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09年5月4日起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www.itfund.gov.cn)下载各招标项目的标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并根据标书要求编写相应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5月31日前递交我部(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包括纸质文本(a4格式)一式十二份和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保存)一份。
  
  三、投标文件应封装,封皮上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招标方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和邮编、投标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的公章。
  
  四、为加强基金项目管理,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www.itfund.gov.cn)进行注册(以前年度已注册企业不必重复注册),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先填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将《投标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ucps@miit.gov.cn予以确认。
  
  五、为确保安全,凡邮寄投标文件的,要求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送。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二号楼216房间),邮政编码:100846。
  
  六、逾期递交的或未按照规定数量、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联 系 人:任志安、林涛
  联系电话:(010)68208287、68208202
  传真:(010)68271654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
  
  
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
  

  
  一、软件与信息服务
  1、实时数据库研发及产业化
  2、软件即服务(saas)质量测评系统
  3、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管理软件系统开发
  4、维、哈、柯语言文字软件开发及产业化
  5、信息安全产品检测评估系统及资源库开发
  6、信息安全一体化集中管理系统(soc)研发
  7、三维cad软件研发及产业化(机械、管线)
  8、服务外包基地城市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公共支撑平台建设
  
  二、集成电路
  1、高性能数字移动终端多媒体应用处理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
  2、半导体照明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三、信息通信
  1、rfid产品研发及行业应用示范
  2、便携式计算机设计研发与产业化
  3、汽车车载安全系统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4、宽带无线接入应用示范工程(能源、交通、公共事务领域)
  
  四、数字视听
  1、平板电视一体化模组的研发及产业化
  2、高清晰度视盘机研发及产业化
  3、基于dtmb和自主音视频标准(avs、dra)的地面数字电视系统示范工程
  
  五、电子基础
  1、电容式触摸屏研发及产业化
  2、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附件二: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项  目  名称)
  
  

招标编号

单 位 名 称

邮 编

通 讯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日期

(此栏不需填写)

 

 

 

 

 

 

(此栏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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