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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通市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发[2009]98号
【颁布时间】 2009-12-23
【实施时间】 2009-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3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企业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激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质量竞争能力,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南通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和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2009年度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给予50万元奖励。
  
  希望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企业要以市长质量奖企业为标杆,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开拓创新、奋力赶超,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努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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