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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盘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09[118]号
【颁布时间】 2009-12-22
【实施时间】 2009-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4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接上页]

  (五)抓好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区)、乡(镇)工作。市政府确定将钟山区作为全市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区。其他县(区)也要确定1-2个乡(镇)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从标准制定、收入核实、评议公示、检查考核、动态管理、资金筹措等各个环节提供示范、探索路子、总结推广。
  
  (六)统筹抓好农村低保制度与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制度和临时救助等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系统的制度安排,使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衔接起来,多种渠道整合资源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全市农村低保制度的健全完善
  
  (一)明确责任。省政府已明确规定,农村低保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县级政府,乡镇政府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承担具体责任,各级政府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各县、特区、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管理机构。各县、特区、区在机构改革中要统筹安排,设立专门的农村低保工作机构,把那些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农村低保工作队伍中,不能因为没有专门机构及工作力量不足给农村低保工作造成影响。
  
  (三)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各地要结合本地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需要,安排本级农村低保工作经费,并确保足额到位。安排农村低保工作经费,总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分级承担。要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等条件,确保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专项督查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要加强对农村低保资金的监管,确保每一分钱及时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农村低保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督,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查处;对因工作不力给农村低保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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