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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拓宽投资融资渠道。深化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作用,为中小型电子信息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的外汇资金需求,协调金融部门给予支持。鼓励民间资本、社会法人资本和外国资本投入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鼓励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上市发行股票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扩张。推动具有一定产业关联的电子信息企业的资产重组,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 (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施国家和省电子信息产业专项,推动产业创新发展。鼓励、支持软件业与制造业产业合作联盟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合作,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鼓励电子信息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配套,融入信息技术高端产业链。积极推动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系统集成资质、“双软”及信息工程监理资质等资质的认定。 (四)做好人才保障工作。积极推进人才柔性流动制度,大力引进国内外中高级人才特别是行业领军人才,为提升产业层次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信息人才综合培训基地,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实用技能型人才;支持企业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开展人才定制;鼓励中、高层次软件外包技术人员出国培训、进修。 (五)提升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强电子信息产业链招商。积极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服务中心和地区总部。鼓励我市电子信息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合作,融入跨国公司配套产业链,提高全球配置资源的能力。制定扶持软件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软件企业进行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so20000(it服务管理)等相关国际认证,推动软件产业加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