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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沙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办函[2009]193号
【颁布时间】 2009-12-22
【实施时间】 2009-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长沙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长沙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计10项),现予公布。
  
  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05〕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27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长政办发〔2006〕9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利用和传承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文明长沙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长沙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长沙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民间文学岳麓山民间故事
  
  长沙谜语
  
  2、民间舞蹈长沙宁乡周氏双龙舞
  
  3、传统戏剧长沙花鼓戏
  
  4、传统手工技艺长沙棕叶编
  
  长沙杨裕兴鸡蛋面制作技艺
  
  长沙玉楼东六大传统湘菜制作技艺
  
  长沙玉和醋传统酿醋技艺
  
  长沙捞刀河刀剪制作技艺
  
  5、民俗长沙陶公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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