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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市场[2009]910号
【颁布时间】 2009-12-22
【实施时间】 2009-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5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低温天气保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
  
  近日,北方大部分地区出现明显雨雪天气,我省各地气温也持续偏低。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暴雪低温天气保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商市运电〔2009〕3103号),防范暴雪低温天气可能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造成不利影响,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发布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供求及价格信息,做好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成品油等商品市场运行分析,加强预测预警。积极组织货源,指导企业根据市场状况,加强产销衔接,充分利用商务部建立的“雨雪地区生活必需品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网上对接活动,适当增加库存,畅通运销渠道,有序增加投放量,有效保障市场稳定。
  
  二、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信息报送。进一步核实重要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库存情况,按照《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09〕567号)要求,督促落实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月度和年度信息报送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将设区市应急商品数据库信息报送联络员人名、联系电话报送省经贸委市场处。
  
  三、加强核实储备,做好应急投放准备。进一步加强储备商品在库管理,对本地区猪肉等重要储备商品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时能够调得动、用得上。
  
  四、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报送市场波动情况。发生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时,要按照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将有关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省经贸委。
  
  联系人:省经贸委市场调节处 甘代明
  
  电话:0591-87833346,传真:0591-87839062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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