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加强交通运输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交通建设质量和交通运输安全,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同意2010年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的函》(质检办监函〔2010〕633号)要求,根据2010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安排,部定于2010年8月至12月对道路用沥青、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剂、公路工程土工格栅、公路波形梁钢护栏、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备、机动车辆制动液及汽车发动机冷却液等七类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进行行业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1.对全国在建公路使用的道路用沥青、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剂、公路工程土工格栅、公路波形梁钢护栏、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备等产品进行抽查。 2.对全国道路交通车辆使用的机动车辆制动液和汽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进行抽查。 二、抽查产品及检验项目 抽查产品及检验项目见《2010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检测项目及委托抽查机构表》(附件1)。 三、抽查依据标准 1. 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2. jtj 052-2000《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3. jt/t523-2004《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剂》 4. jt/t 480-2002《交通工程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格栅》 5. gb/t21825-2008《玻璃纤维土工格栅》 6. gbt17689-2008《土工合成材料 塑料土工格栅》 7. jt/t281-2007《公路波形梁钢护栏》 8. jt/t457-2007《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 9. gb18226-200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 10. jt/t495-200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及判定》 11. gb/t 20851-2007《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12.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5号) 13. gb 12981-2003 《机动车辆制动液》 14. jt 225-1996《汽车发动机冷却液安全使用技术条件》 15. 其他相关标准等 四、抽查方式 1.工程现场: 听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生产企业对产品使用情况及生产情况的介绍,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批量产品检测报告及有关产品质量记录,现场随机抽样检验。 2.企业现场: 听取生产企业对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情况的介绍,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有关产品质量记录,在企业成品库中现场随机抽样检验,所抽取样品为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次产品。 3.销售市场: 检查销售企业进货凭证,确认产品源头及批次,按抽样标准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后续检验。 五、抽查组织与实施 本次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由部科技司组织实施,委托交通部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交通部汽车运输行业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承担产品质量抽查及检验工作。有关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部科技司: 联系人:李奇 电话:010-65292100 传真:010-65292100 2.交通部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李福普、田波 电话:010-62079576、62079598 3.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韩文元、陆宇红 电话:010-62079718、62057973、62079142 传真:010-62017616 4.交通部汽车运输行业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联系人:王禄江、焦健 电话:010-61585490、61583384 传真:010-61585490 本次抽查工作所需费用按国家及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组织填写《在建公路交通运输产品基本情况表》(附件2);生产企业要积极配合,组织填写《机动车辆制动液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发动机冷却液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4)。请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附件2、3、4反馈至部科技司。 请各被抽查单位对抽查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结束后认真填写《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情况调查表》(附件5),于2010年12月31日前反馈至部科技司。 此次监督抽查结果将于2011年第一季度公布。 附件1.2010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检测项目及委托抽查机构表 2.在建公路交通运输产品基本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