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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2009]44号
【颁布时间】 2009-12-22
【实施时间】 2009-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6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200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通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单位:
  
  2009年,我市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任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江办发[2007]14号) 和《江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江计考办〔2007〕11号)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会区大泽镇、蓬江区白沙街道办事处、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蓬江区仓后街道办事处、新会区崖门镇、蓬江区北街街道办事处、台山市端芬镇、蓬江区堤东街道办事处、鹤山市雅瑶镇、恩平市沙湖镇、台山市川岛镇、开平市赤坎镇、江海区滘北街道办事处、鹤山市鹤城镇、蓬江区环市街道办事处、新会区睦洲镇、新会区双水镇、江海区滘头街道办事处、台山市四九镇、鹤山市桃源镇、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恩平市牛江镇等23个镇(街道),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成绩显著,决定授予“江门市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各颁发奖状及奖金2万元。
  
  二、市质监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江门海事局、市中级法院、市园林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委党校、市外经贸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委组织部、市外侨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协办公室、市经贸局、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等26个单位全面完成了本单位人口计生挂钩帮扶和综合治理职责,成绩显著,决定授予“江门市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挂钩帮扶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各颁发奖状及奖金8000元。
  
  三、市中心医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房产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地税局、江门广播电视台、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安监局、五邑大学、团市委、市妇联等17个单位完成了本单位人口计生挂钩帮扶和综合治理职责,考评达标,各颁发奖金3000元。
  
  四、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开平市龙胜镇、开平市苍城镇、开平市金鸡镇、开平市蚬冈镇、开平市百合镇等6个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类型为二类地区的镇(街道),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主要指标达到了一类地区水平,决定由二类地区升为一类地区管理,并予以通报表扬。
  
  开平市马冈镇、开平市赤水镇、鹤山市宅梧镇、恩平市君堂镇等4个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类型为三类地区的镇(街道),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主要指标达到了二类地区水平,决定由三类地区升为二类地区管理,并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努力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为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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