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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09-12-22
【实施时间】 2009-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1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为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30年老同志授予纪念奖章的决定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2009年是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恢复建制30周年。伴随着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走过的30年不平凡的历程,全省系统有一批老同志,在工商行政管理的沃土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了30年。他们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功臣,是全省系统的宝贵财富,他们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开拓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没有广大老同志过去的艰苦奋斗,就没有今天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蓬勃发展。为充分肯定老同志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激发斗志,激励广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依法行政、无私奉献,省工商局决定,向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30年的老同志授予纪念奖章。
  
  希望广大老同志要继续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继续保持工作激情和责任感,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再创新绩,再立新功。
  
  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向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忠于职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艰苦奋斗,任劳任怨,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各级局要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进一步发挥老同志在工作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全省工商事业的发展,在全省加快发展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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