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报表说明 一、2007-2009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汇总表 1、“中央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安排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2、“批准情况”,均为经有关部门批准概算数填列。 3、“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均以到2009年12月31日的累计到位数填列。 4、“中央预算内基建及国债”是指国家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的中央预算内基建及国债。 5、“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以到2009年12月31日的累计发生数填列。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前后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变化情况表(附表2) 1、“现有污水排放总量”,反映截至2009年12月31日项目所在城市日均污水排放总量。 2、“原收集污水总量”,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前,项目所在城市污水收集总量。 3、“预计到十一五末污水排放总量”,反映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预计到十一五末的污水排放量,由现有排放量与十一五后期的增量之和。 4、“项目实施增加污水收集能力”,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增加管网后所增加的污水收集能力。 5、“预计到十一五末收集总量占排放总量的比例”,是指“原收集污水总量”与“项目实施增加污水收集能力”之和占“预计到十一五末污水排放总量”的比例。 6、“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处理能力”与“原收集污水总量”、“原有污水处理量”之间的差距,反映本项目实施前所在城市管网不配套情况。 7、“截止到2009年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反映实施专项资金政策后,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8、“截止到2009年底实现cod削减量”,反映实施专项资金政策后,截止到2009年底cod削减量。 9、“项目全部完工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反映整个项目实施对污水处理能力的影响。 10、“预计总的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排放量的差距”,反映项目所在城市原有污水处理能力加项目全部完工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之和与现有污水排放总量之间的差额。 11、“十一五规划需配套管网总长度”及分项,按国家批复规划数填列;管网完成情况同口径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