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董办[2010]59号
【颁布时间】 2010-08-05
【实施时间】 2010-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5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八家企业做好建设规范董事会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今年以来,国资委又决定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中央企业纳入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范围。现将做好建设规范董事会前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规范董事会有关文件,抓紧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审议后报国资委批准。
  
  二、公司章程经国资委批准后,请及时办理企业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三、尽快组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命董事会秘书,设立董事会办公室。
  
  四、制定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报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办公室备案。
  国资委在外部董事基本到位后,根据企业工作进展情况, 适时召开有关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会议。
  
  
二○一○年八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