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皖价法函[2010]146号
【颁布时间】 2010-08-17
【实施时间】 2010-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皖价法函[2010]146号)
蚌埠信业旧机动车评估有限公司等: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号令)、《安徽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172号)的规定,经审查,批准蚌埠信业旧机动车评估有限公司和蚌埠市天源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丙级价格评估机构,有效期3年(见附件1);批准滁州市朝阳旧机动车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临时价格评估机构,有效期2年(见附件2)。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资质类别 |
执业范围 |
|
蚌埠信业旧机动车评估有限公司 |
蚌埠市东海大道中段汽车城内 |
高胜 |
专业类 |
价格评估 |
|
蚌埠市天源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蚌埠市禹会区大庆路107号 |
耿学荣 |
专业类 |
价格评估 | 附件2: 临时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资质类别 |
执业范围 |
|
滁州市朝阳旧机动车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滁州市经济开发区会峰东路122号 |
杜春宇 |
专业类 |
价格评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