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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经信电力[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8-11
【实施时间】 2010-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6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0—2014年我市低压电力用户换装智能型电能表工作的安排意见

市电力公司、各区县政府:
  为贯彻国家能源战略,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引导电力用户科学合理用电,促进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推进智能电网建设,也为即将推行的阶梯电价提供技术支撑,根据2010年7月5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由市电力公司自筹资金为全市低压电力用户进行换装智能型电能表工作。
  
  一、目的及意义
  智能型电能表是一种新型全电子式电能表,具有电能量计量、信息存储及处理、实时监测、自动控制、信息交互等功能,支持双向计量、阶梯电价、分时电价、峰谷电价等实际需要,也是实现分布式电源计量、双向互动服务、智能家居、智能小区的技术基础。
  换装智能型电能表是落实节能减排政策的重要措施,是全面推行阶梯电价的必备条件,也是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智能型电能表作为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使得该系统能够实现在线运行工况监测及实时采集用户负荷、电量、电压等重要信息,并通过对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可以全面掌握电力用户的用电情况,进而有针对性的制定需求侧管理政策,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节电建议和策略。同时,为节能降损、经济调度提供运行数据,提高电力生产和用电服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换装范围
  目前,我市在装的高压用电户已经全面实现了用电信息采集。低压用户计量装置主要是采用机电一体式、存储卡和逻辑加密卡等技术的预付费卡表,另外还有部分不具备预付费功能的机械表。 2010年至2014年期间将对这类计量装置进行大规模轮换,全部更换为智能型电能表。
  本次低压电力用户换装智能型电能表的范围涉及我市区域内全部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共计417.4万户。其中,低压非居民26.1万户,居民合用表24.8万户,一户一表366.5万户。对上述用户的计量装置包括计量表计、计量箱、柜内开关和接户线等进行换装。
  
  三、工作计划
  从2010年开始,按照成片改造、先易后难、优先改造老旧小区的顺序,进行低压电力用户换装智能电能表的工作。安排进度为:
  

  年 度  完成数量(万具) 所占比例
  2010年 71 17%
  2011年 100 24%
  2012年 100 24%
  2013年 100 24%
  2014年 46.411%
  

  
  四、工作原则
  1.无偿换装原则。市电力公司按照工作计划,分区分片进行统一换装。工作计划统一换装期间,换装费用由市电力公司承担;用户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本片统一换装期间换装,再行提出换装的,将自行承担换装费用。
  2.新装业务办理和故障换表处理原则。今后所有新装业务和故障需更换的电能表均更换为智能型电能表。在换装工作过程中,暂停办理迁移、复装业务。
  3.容量规范原则。用户原计量表计容量不在规范量程之列的,在换装中按照量程增大到相近规范量程为准的原则换装新表,免收增加容量费用。
  4.旧表处理原则。为避免报废表计重新流入市场,所有被替换的废旧表计,由市电力公司统一收回,并出资集中销毁。用户若保留旧表,由市电力公司统一进行技术处理(清零、销毁条码)后返还用户。
  5.原表内预购电量处理原则。换装智能型电能表后,对原表内剩余电量按现行电价折算为电费,在第一次购电时充入智能型电能表内作为预购电费。
  6.欠费处理原则:对于机械表用户,换装前所产生电费在第一次购电时从所充值电费中扣除。
  
  五、保障措施
  低压电力用户换装智能型电能表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施工难度大,施工周期长,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积极配合,统一协调。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1.由市经信委牵头成立低压电力用户换装智能型电能表领导小组:
  组长单位:市经信委
  成员单位:市建交委、市发改委、市电力公司和各区县政府
  领导小组对换装工作进行指导,研究相关配套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市电力公司。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制订的政策、部署、安排和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
  2.各区县政府要指定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本区域换装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3.市电力公司对全市换装工作要统筹考虑,加强协调,制定周密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改造工程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大电力用户的理解。制定出换装工作中疑难问题处理的预案,确保低压电力用户换装智能型电能表工作顺利完成。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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