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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颁布时间】 2010-08-06
【实施时间】 2010-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7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部分行业数据调查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各行业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为做好纳税辅导,提升我局纳税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的纳税环境打下基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定于今年8月9日至9月30日期间对部分行业开展2009年度数据调查工作。
  
  一、数据调查表的填报方法
  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被纳入调查范围的纳税人,请进入广州国税网站的“征纳互动-业务数据调查”栏目选择“2009年度部分行业数据调查”项,或者直接链接网址http://wssw.12366.gov.cn,进入“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登录界面。
  登录时,用户名统一为纳税人识别号,办理了数字证书的纳税人请选择“证书登录”,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纳税人请选择“普通登录”。首次进行“普通登录”时,请您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员询问登录密码。登录成功后,纳税人在网上办税大厅菜单下选择“行业数据填报”即可进行相关数据填报。
  
  二、填报要求
  (一)您可以直接在采集表中填写相应数据,也可以点击“导入数据”下载采集表的excel文件模板,在下载的excel表中填写好数据后再导入系统。
  (二)填写时,注意数据项的“名称”、“单位”和“填写说明”,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对于要求按月填报的数据项,按1-12月的实际发生数在相应格内填写;对于不需要按月进行填报的数据项,如“年度累计数”、“时点数”、“年平均值”等类型的数据项,统一在“12月”格内填写。
  
  三、请您务必在首次“普通登录”时修改密码,以免造成信息泄漏。如因不及时更改密码带来的任何问题,将由纳税人自己承担,请您务必谨记。
  在填报数据的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您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员联系。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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